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州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黔东南医保办发〔2023〕16号)文件有关规定,“雷山县丹江镇远程药店”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2024年度医保协议,经医保中心班子会研究,同意该定点零售药店解除2024年度医保协议管理,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特此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雷山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855-3335627
附件:雷山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拟解除医疗保障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雷山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
雷山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拟解除医疗保障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 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类别 |
地址 |
1 |
P52263400885 |
雷山县丹江镇远程药店 |
定点零售药店 |
雷山县丹江镇羊场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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