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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依法暂扣且逾期未处理的报废车辆残值进行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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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规定,《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州财函〔2020〕12 号)的通知,雷财函〔2023〕68号雷山县财政局关于《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依法暂扣且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辆移交进行集中报废处置的函》的复函,拟报废处置291辆扣留无人处理、认领的机动车,本着车辆剩余残值价值最大化的原则,现对我队拟报废处置车辆进行竞价谈判,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报废车辆残值处置

二、项目地点: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项目概况:本次竞价项目为报废处置291辆机动车残值。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法人。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标方式

竞价谈判,开标现场统一进行报废车辆查看后报价,最高回收价中标。

六、要求

1、严格控制进场人数,每个单位派一名代表,凭投标邀请函进入。

2、中标者应按大队要求将其他相关不可回收废旧设备及垃圾一起清理运走(7天内完成),保证回收后场地的整洁干净,若不遵守,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3、中标者应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要求,进行物理拆卸,不得流入市场。

4、投标人现场签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日上午8:30-17:00

2、报名地点: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331818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一下材料: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表。



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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