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在国家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我们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医保局反映(电话010-8906139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版权保护|联系我们|隐私声明|网站地图|网站年报
主办:雷山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雷山县人民政府承办: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3333324
贵公网安备 52263402522638号黔ICP备16006966号-1网站标识码:5226340005
电子邮件:gzlsxzfb@163.com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