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雷山县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雷山县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清单.xls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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