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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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雷山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肖 涛   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简介:雷山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其他时间及周末:各部门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办公地址:雷山县城南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小镇1栋1楼

邮编:557199

邮箱:1434375166@qq.com

二、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机关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后勤服务、资产管理、重要文件文稿起草、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涉外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审核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承担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承担深化改革工作。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社保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二)雷山县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宗旨: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信息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选址工作提供规划技术服务;为全县空间规划技术审查提供规划技术服务;承担“一张图”平台建设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空间规划信息资源的综合采集、归整、分析和运用相关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相关服务工作;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为城镇规划区内个人建房规划审查审批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乡镇、村等乡村振兴规划管理和实施指导等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三)雷山县自然资源储备和交易中心

宗旨:为全县自然资源储备和交易提供技术服务保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和交易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全县自然资源储备资金的预算、筹措、管理和运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的收购、储备、供应、计划、交易等信息服务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前期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为全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规划计划制定、市场调控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保障;负责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等交易事务性工作;承担其他有关交易中的服务性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四)雷山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中心

宗旨:为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为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做好本部门、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复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提供技术指导;做好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做好技术服务。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五)雷山县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宗旨:为全县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业务范围:为全县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机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地理国情专项调查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指 导;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技术服务指导;为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图审查及其他测绘等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县级测绘行业资质资格审查、测绘项目备案和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做好技术服务;为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开展核对更新上报地理信息数据、地理信息成果转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等提供技术指导。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六)雷山县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宗旨:为 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及矿 产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指导和服务。

业务范围: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及矿业权管理、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七)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宗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等工作。

业务范围:组织协调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会同林业部门负责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指导水务部门开展水域、河流使用登记发证的具体事务。拟定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拟定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办法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全县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条件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汇总土地利用状况及变化结果;负责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完整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

办公电话:0855--3222680

(八)雷山县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综合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做好耕地保护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和宣传服务工作,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服务工作;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政策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为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对辖区耕地资源的调查、评估、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县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的调查评价;参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855--3331329

(九)乡镇设立自然资源所:雷山县丹江镇自然资源所、雷山县大塘镇自然资源所、雷山县郎德镇自然资源所、雷山县西江镇自然资源所、雷山县永乐镇自然资源所、雷山县达地水族乡自然资源所、雷山县望丰乡自然资源所、雷山县方祥乡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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