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386062 成文日期 2023-05-19
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5-19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雷山县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县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减少因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为目标,扎实抓好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

二、措施要求

(一)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市)长负总责,副县(市)长包片分工负责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指挥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的重任,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工作到位。

(二)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及时更新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落实落细防汛“四早”和强化防汛应急响应“三级叫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个紧急撤离”工作要求;汛前逐一落实辖区内城镇、重要工矿企业、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易发区、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垃圾填埋场、学校防汛“三个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交办,层层传导压力,全力做好辖区内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三)健全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及时编制修订城市(镇)、工业园区、开发区、移民安置区、工矿商贸企业、学校、旅游景区等防洪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水库(水电站)、尾矿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垃圾填埋场防洪预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病险工程抢险预案;制定、落实铁路、公路、桥梁、机场、油气管道、通信、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方案;结合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演练。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汛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一时不能处理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方案;加强辖区内受洪水威胁的铁路、公路、电力、通信、厂矿企业、学校等重要设施的检查指导;对管辖区内已建成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库水电站、病险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镇)易涝点、危房、重要堤防等高风险区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五)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御措施。制定、落实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报警、疏散、撤离等防御措施;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和维护,城市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及城市内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特别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城镇河道的清淤除障,严厉打击在河道内构建违章碍洪建筑、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确保行洪畅通。

(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其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干部和抢险救援人员装备配备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参加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统一配备救生装备和安全护具,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基层干部和抢险救援人员生命安全;配齐配全各类应急救援、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工程抢险所需抢险物料和救灾物资储备,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

(七)做好水工程科学调度和转移避险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洪调度工作,加强水库水电站汛限水位和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的监管,做好抗旱期间水工程的应急水量调度;充分发挥水库山塘的蓄水、保水功能,不能让水源用作灌溉、人畜饮水、火灾扑救以外的用途,严禁浪费水资源,在保证水库山塘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常态化保水;制定水库下游人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在建涉水工程施工人员、矿井作业人员、河边沟边聚集区人员、城市低洼地带人员的紧急转移方案,设立隐患点、危险区逃生转移路线警示牌;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和设施,建立恶劣灾害天气“停工、停业、停产、停课、停运”等应急管控机制。

(八)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保障辖区内山洪灾害雨量、水位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站点等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水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雨水情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强化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和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管理;建立乡(镇)、村、组、户基层防御体系和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预报;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强化水务、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之间联合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九)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应急能力和防灾抗灾知识严重不足等问题,加强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斜坡“三个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对防汛安全风险心中有数,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防汛安全管理,针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抢险救援时要注意观察水情等周边情况,防止误入深水区或复杂水域,防止因通电设备受损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等事件发生。

(十)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防汛应急通信建设管理,督促各工程管理单位落实防汛应急通讯设施,保障防汛通信畅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不定期对水库水电站、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三个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准确报送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信息,牢牢掌握汛期工作调度决策主动权。

三、责任追究

定期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凡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