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开展“清朗视听”非法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和终端设备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 2024-09-12 16:00 字体:[]

为规范雷山县互联网广电行业秩序,防范和化解网络视听内容安全风险,切实加强雷山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行业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播和意识形态安全,2024年8月29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合县综合执法队对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景区民宿酒店等广电行业开展“清朗视听”非法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和终端设备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重点检查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机房视频点播专区内容,传输设备运行、非法入侵情况以及旅游景点民宿酒店是否存在擅自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非法接收和传输未经许可的广播电视节目行为;检查互联网电视终端擅自安装违规APP和违规链接公网信息源的行为;检查是否传播政治有害、淫秽等有害节目的行为;检查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擅自接传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操作员、经营者现场普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私自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非法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的严重后果,让其提高法治意识,自觉抵制此类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场所6家次。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和软件行为,巩固整治成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的正常秩序,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