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4876223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雷山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住户调查工作水平,保证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性和及时性,充分调动辅助调查员工作积极性,规范调查工作全过程,完善和强化我县住户调查工作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住户调查12名辅助调查员。
二、选任原则
辅助调查员按照乡镇推介及自愿原则,服从县统计局统一要求与管理。若辅助调查员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需本人提前申请,报乡镇统计办审核,送县统计局审批,并配合做好交接手续。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规范性开展调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月度调查户账本资料,季度、年度一次性调查问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开展住户调查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审核内容。
1.账本和记账项目要符合要求。记账做到“六有六无”,“六有”为:有日期、有项目摘要、有单位、有数量、有金额、收入项目有成员姓名;“六无”为:无重记、无数量、无混合账、无假账、无字迹不清、无错栏串格。账本封面内容填写清楚完整。
2.记账时间做到连续完整。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记账的时间是从每个月的1号到当月的最后一天,要求每天按时记账,当月记账时间要清楚,不超时记账也不缩短时间记账。
3.重要收支项目不能漏记。如工资、实物收入、社保支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等不能漏记。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户,要记上作为生产支出的饲料等自产自用的成本支出。
四、考核办法
辅助调查员基本补贴为300元/月 ,流量补贴为100元/月,其中流量补贴作为考核补贴,补贴每个季度3个月发放一次,应发补贴金额为基本补贴和考核补贴。考核补贴将按照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按工作要求、完成质量差者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考核补贴扣完为止,具体考核标准为:
(一)会议制度。根据辅助调查员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及不定期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扣30元/次,迟到、早退扣20元/次。
(二)访户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性的开展工作。每月访户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减5元,以入户访户记录册或电话核查为准。
(三)收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集、整理调查户账本,每月5日前将账本上交县统计局,5天以上未上交每天扣10元/户;电子记账户当月不记账每户扣30元/户,当月间隔10天及以上不记账每天扣5元/户;若手机出现问题的,县级管理员处理后,隔5天及以上不记账扣10元/户,扣完为止。
(四)规范性。为了提高报表数据和资料的全面性,辅助调查员要对记账户的报表进行“六有六无”检查。使用过期账本或填写封面不完整每户扣10元;电子记账及纸质记账漏记收入每户每笔扣10元,收入无姓名、摘要不清、金额涂改无签字的每项扣5元;有混合记账、漏记支出、漏记自产自用消费每户扣5元。
(五)准确性和真实性。辅助调查员要指导记账户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加强入户走访,稳定记账,发现有虚报、瞒报,随意换户现象的,每次扣30元。
(六)每个季度要核实家庭人员信息情况,提供电子或纸质材料上交县统计局,若有变动无更新问卷扣20元/户;年度做好一次性调查问卷,按照上交日期节点每迟报一天扣10元/户,扣完为止。
(七)奖励办法。 按照考评细则对辅助调查员进行综合考评,以半年和年终按照40%-50%的比例评选年度优秀辅助调查员一、二、三等次,给予一定物资奖励。本季度或年度有换户情况的,不能评为一等优秀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起施行,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各调查点考核情况作为各乡镇年度居民收入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