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雷山县统计局
主要负责人:王太涛 雷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部门简介:雷山县统计局是雷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时间:早上 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855-3331324
办公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老国税局5楼
邮 编:557199
邮 箱:153588174@qq.com
二、雷山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股(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党建、人事、宣传、安全、保密、财务、档案、应急、信访、退休、意识形态、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后勤事务、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管理本局的统计事业费、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全局统计信息化和数据网络建设,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指导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组织落实统计干部队伍继续教育、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2.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办理上级统计部门批转或移交的案件,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违法的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案件查处、案卷评查工作;承担本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相关调查工作。
3.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资料,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有关统计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新经济统计调查、生态价值统计等工作;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相关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农业普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5.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6.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7.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8.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和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人口普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深入开展同步小康建设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县同步小康建设步伐,承担县同步小康建设的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分析等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855-3331324
(二)雷山县统计抽样调查中心
业务范围:承担各项农业农村统计、工业能源统计、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等常规性统计工作;承担城乡一体化监测、贫困监测和乡镇住户监测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贯彻执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和报表制度,承担全县小康监测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完成上级和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雷山县统计调查服务中心内设3个股室。
联系电话:0855-3332392.
1.综合股。综合协调各股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指导各乡镇和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2.调查股。完成城乡一体化监测、贫困监测和乡镇住户监测调查工作。完成工业能源统计、投资建设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统计、服务业统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等常规性统计调查工作。
5.统计监测股。贯彻执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和报表制度;收集、审核、汇总相关部门各项指标数据;计算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开展相关专项统计监测调查。
(三)雷山县经济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对城镇居民收支调查统计;负责行使经济社会、社情民意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行政职能;负责对县直部门、乡(镇)及省州驻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满意度监测评估;负责统计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雷山县经济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设2个内设股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股室政务;负责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对外联系、文秘、档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信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工作;协助局机关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2392
2.调查股
负责对城镇居民收支调查统计;负责行使经济社会、社情民意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行政职能;负责对县直部门、乡(镇)及省州驻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满意度监测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