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字体: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雷山县审计局

主要负责人:董承华 雷山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简介:雷山县审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雷公山大道与朝阳路交汇处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其他时间及周末:各部门安排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

联系电话:0855—3331148

邮编:557199

邮箱:925470935@qq.com

单位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州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根据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共享和开放。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文电、机要、督查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管理全县审计统计工作;牵头组织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

承担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县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1148

(二)审计股

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牵头组织对有关部门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项目的审计;组织审计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财务收支等情况;负责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受县政府委托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组织审计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联系电话:0855—333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