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潘兴富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潘兴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杨海同志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扫黑除恶、平安雷山建设以及分管领域的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联系丹江司法所、西江司法所。
履行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潘兴富,男,苗族,1979年12月出生,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雷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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