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0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便利、适用、有效的原则。县教育科技局依托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教育管理相关信息。2023年,县教育科技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信息内容包括教育概况、政策落实、招生管理、教师学生管理、职业教育、校园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县教育科技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自然人申请0条,法律服务机构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2023年,暂未建立专用门户网站,信息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发布。

(五)监督保障。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及时完成任务,定期接受检查考核,严格遵守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表述有误等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