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工信和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8-16 16:34 字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领导,完善制度。为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日常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丰富载体,强化平台。进一步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编制并发布“雷山县工信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加大力度,依法公开。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

2019年,没有行政相对人向我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上年有较大进步,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修订后的《条例》把握不到位。《条例》修订后,对新旧《条例》的差异理解不准确,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不够。下一步,我局将《条例》列入有关会议学习内容,努力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全力改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二)工作时效性不够。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局办公室与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不到位,部分局有时效性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间上有延误。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局办的沟通协调整合作用,把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