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4-12-05 15:55 字体:[]

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23,596.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0,666.79万元,专项债务162,930万元。2024年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一般债券事项。一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雷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雷山县政务中心智慧大厅建设、营上至白水河公路新建工程、雷山县大塘足球场建设项目、雷山县2024年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雷榕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图斑、雷榕高速建设项目砂石转运临时堆料场图斑项目共计金额901万元因省财政厅审核不通过,重新调整安排用于雷山县至大塘路段扩建工程474万元、雷山县全民健身中心基础设施项目182.76万元、2024年污水管网更新改造60万元、雷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84.24万元。二是根据雷府函〔2024〕229号,因雷山县消防大队不能实施雷山县传统村落应急消防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调整为由雷山县应急局实施,由原来的实施内容消防救援大队采购1辆大吨位大功率水罐消防车、西江镇、望丰乡专职消防队采购2辆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和无人机,调整内容为采购水罐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消防通讯器材、无人机。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数为14,201万元,第二次调整为27,287万元,现调整数为27,574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1.05%,调增287万。资金来源:收回2023年本级安排的结余资金。

(三)可统筹使用财力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13,410万元,第二次调整为127,243万元,现调整数为131,894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3.65%,调增4,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67万元,返还性收入1,3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2,6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218万元,调入资金34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财政部门收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和国有经营预算34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二是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增加4,308万元。

(四)可统筹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1保基本民生事项。年初预算安排8,971万元,第二次调整数跟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现调整数为7,508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下降16.31%,调减1,463万元。其中:一是根据共同事权管理规定,结合我县享受补助对象资金需求,县级民生支出配套调增321万元。项目是遗属补助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73万元、老人补助9万元、村级支出30万元。二是对项目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先安排上级转移支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能够覆盖支出需求的,将本级多安排的资金收回调减1,784万元。项目是城乡医疗救助111万元、疫情防控经费27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治1万元、临时救助1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65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6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8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8万元、见习期就业补助7万元、农村供水政府补贴21万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00万元。

2保工资事项。年初预算安排75,431万元,第二次调整数跟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现调整数为76,115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0.91%,调增684万元。其中:一是财政供养人员调减91.57万元。项目是在职人员调增377.53万元、离退休人员调减385.96万元、退休一次性补助调增100万元。二是编外人员调增592万元。其中:今年村级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调标工资调增489万元和西江景区等各部门编外人员调增103万元。

3保运转事项。年初预算安排5,551万元,第二次调整为6,263万元,现调整为6,500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3.78%,调增237万元。

4促进社会发展等项目建设领域事项。经济发展建设等领域年初预算安排23,617万元,第二次调整为35,254万元,现调整数为33,36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下降5.36%,调减1,891万元。一是为了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年度化债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调增3,842万元。项目是看守所建设、武警保障经费和民兵训练基地建设410万元、市政环境卫生40万元、农林水支出279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08万元、隐性债务还本2,905万元。二是因我县缺乏税源和资产,今年收入完成质量不高,可统筹财力薄弱,针对已安排预算项目未完工的和未急需支付的项目进行调减5,733万元。项目是其他民生支出1,266万元。招商工业、人才经费、环境、住建、文化、农林水1,061万元、预留经费1,958万元和还本付息1,448万元。

5预备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8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数保持一致,现调整为200万元,调减1,528万元,用于应急事件支出。2024年,年初按照规定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因2024年以来未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调减。

(五)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经上述调整分配后,2024年预算调整如下:

1财政收入情况。年初预算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22,268万元,第二次调整为241,554万元,现调整为270,336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11.92%,调增28,782万元。具体收入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67万元,现调整数总数与年初预算数、第二次调整数保持一致。其中: 税收收入9,414万元,较第二次调整数调减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39%;非税收入10,453万元,较第二次调整数调增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61%。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7,988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不变,现调整为149,15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8,292万元(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82,658万元、共同事权一般性转移支付55,6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02万元。与第二次调整数比增长16.54%,调增21,166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桥头堡”资金。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一般债务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4,484万元,第二次调整为20,684万元,现调整为27,715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33.99%,调增7,031万元。增加置换存量债券资金。

(4)上年结余。年初预算上年结余45,728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不变,现调整为45,68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下降0.09%,调减45万元。原因是2023年12月份应付一般债券利息45万元,实际并未支付,本年度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决算批复要求未支付的一般债券利息45万元须在2023年度列支并纳入决算,造成上年结余数变动。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1万元,第二次调整为27,287万元,现调整数为27,574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1.05%,调增287万。来源是收回以前年度本级安排的结余资金。

(6)调入资金年初预算第二次调整数为0万元,现调整为343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42.63万元,国有经营预算调入0.37万元。

2支出情况。年初预算全县财政支出总计222,268万元,第二次调整241,554万元,现调整为270,336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11.92%,调增28,78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84,427万元,上解支出3,7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0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81万元,年终结余36,689万元。现将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具体调整如下:

(1)按政府类款项分类支出。本级支出年初预算173,793万元,第二次调整193,079万元,现调整为18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21万元,占总支出11.40%;国防支出613万元,占总支出的0.33%;公共安全支出9,251万元,占总支出5.02%;教育支出33,762万元,占总支出18.31%;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0.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73万元,占总支出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99万元,占总支出12.90%;医疗卫生支出10,721万元,占总支出5.81%;节能环保支出2,292万元,占总支出1.24%;城乡社区支出9,776万元,占总支出5.3%;农林水事务支出37,864万元,占总支出20.53%;交通运输支出1,417万元,占总支出0.7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605万元,占总支出0.33%;商业服务业支出176万元,占总支出0.01%;金融支出81万元,占总支出0.04%;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1,684万元,占总支出0.91%;住房保障支出8,254万元,占总支出4.4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4万元,占总支出0.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47万元,占总支出3.22%;预备费200万元,占总支出0.11%;其他支出(预留经费)3,460万元,占总支出1.88%;债务付息和发行费支出4,877万元,占总支出2.64%。

(2)“三保”支出。年初预算“三保”支出106,223万元,第二次调整数同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106,463万元,调增24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1,563万元、保工资76,889万元、保运转8,011万元。与年初预算增长0.23%,调增24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第二次调整总数与年初预算总数不变,现调整为60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比下降0.65%,调减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经费调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经费。第二次购车费调整数为54万元,因公务车辆购置手续程序不完善,调减公务用车购置费调整为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调整为385万元。

②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第二次调整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18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2,716万元,第二次调整总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数为23,430.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增长84.26%,调增10,714万元。其中:一是调增24,114.5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支出20,551万元、西江景区和兴雷集团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399.5万元、雷山县排水污水公司排污经费138万元、债券利息26万元。二是调减684.2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费249万元、国有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等乡村振兴建设435.2万元。

(二)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经上述调整分配后,2024年预算调整如下:

1收入情况。年初预算全县收入总计17,111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47,418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177.12%,调增30,307万元。

(1)本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3,050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36,7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89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1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464万元,专项债券收入949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调增23,700万元。原因是增收了土地划拨地价款、西江景区风景名胜有偿使用费和兴雷停车场特许经营权。

(2)上级转移补助收入。年初预算上级转移补助收入202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6,833万元,比第二次预算调整数调增6,631万元,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3)上年结余。年初预算上年结余3,857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3,83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下降0.62%,调减24万元。原因是2023年12月份应付专项债券利息24万元,实际并未支付,本年度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决算批复要求未支付的专项债券利息24万元须在2023年度列支并纳入决算,造成上年结余数变动。

(4)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年初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2万元,现调整数与第二次调整数和年初预算保持不变。

2支出情况。年初预算支出总计17,111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47,418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177.12%,调增30,30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调整40,543万元,调出资金343万元,上解支出为72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万元,年终结转5,804万元。

按政府类款项分类支出。本级支出年初预算16,248万元,第二次调整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现调整为40,543万元。与第二次预算调整数比增长149.53%,调增24,29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313万元,占总支出69.8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9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47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31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91万元,占总支出0.22%。其他支出6,829万元,占总支出16.8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3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2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286万元,占总支出13.04%,债务发行费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0.0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收入年初预算2万元,调整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上年结余年初预算数2万元,调整数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不变。本级支出年初预算4万元,现在调整为3.63万元。调出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现调整为0.37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2023年结余77万元。2024年共清理收回部门结余资金13,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96万元,政府性基金342.63万元,国有经营预算0.37万元。资金收回后,继续使用的项目按照原途径重新分配下达指标到实施主管部门,不再需要继续使用的项目由财政统筹安排。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全县各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并在预算年度完毕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在单位对2023年度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我县共对2023年度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5个项目支出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954万元。其中5个项目是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年雷山县黑毛猪产业全链发展项目、2023年雷山县南部路网市政道路工程项目、2023年就业资金、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强资金资源统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兜牢“三保”底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为确保全面完成调整预算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按照我县2024年财政目标任务,认真分析经济下行等对收入减收的影响,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大财源培育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涵养培植税源,增强财政抗风险能力,全力以赴完成财政收支目标。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新开支出口子,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除应急和突发事件外,控制预算追加事项,提高预算约束力。

(三)管好政府“钱袋子”,兜牢“三保”支出。积极统筹财力,守好“三保”支出责任田,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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