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地水族乡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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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职责要点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全党服从中央。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推动党中央、省、州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全落地见效。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讨论和决定全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体系。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定期研究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讨论和决定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确保决策事项全面落实。

2.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好“四场硬仗”,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五个必须”和后续工作“五个体系”等部署,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3.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树立绿色财富观、资源观、开发观,全面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环保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破解民生难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更好水平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6.大力推动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推动全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党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1.加强向委请示报告工作,每年向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委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及时专题报告;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加强党委会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高质量开好党委会议,着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执政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委有关规定,强化监督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建设廉洁政治,带头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委巡察和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民生监督和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用,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依法行政

1.加强法治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全民普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快建设普惠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

3.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党委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全面接受监察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4.保护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5.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6.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部门间业务协同,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

五、经济社会发展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全政府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中央、省委、委领导下,全面落实本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负责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预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3.全力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打赢打好“四场硬仗”,处理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当前脱贫和持续增收的关系、全面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关系、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关系,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

4.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现代化经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5.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6.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开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8.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严格落实“七严禁”和“1+8”债务管理系列政策,科学谋划项目建设,规范投融资管理,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扎实抓好各领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9.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和乡村整治“五场战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管理机制。推动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六、政府自身建设

1.严格依法行政。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整合干部队伍资源,增强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风险性和廉洁性审查评估机制。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断增强办理实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2.强化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的预算约束制度,聚焦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坚持以上率下,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

3.突出效能施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建设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干部队伍,努力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反对五种不良作风,突出效能建设,坚持主动为民服务,优化办事程序和效率,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底线清单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禁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主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3.严禁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政治站 位不高,政治立场偏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二、廉洁纪律方面

4.严禁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或自己牟取私利。

5.严禁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茅台酒营利活动。

8.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有关规定。

三、工作纪律方面

9.严禁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严禁超越权限办事或者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1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在公共场所打牌赌博。

12.严禁领导干部“吃空饷”。

13.严禁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对推进脱贫攻坚和基层帮扶工作中不聚焦不聚力,损害干群关系和群众利益。

14.严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四、其他禁止性规定方面

15、严禁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饮料等,公务接待一律严禁饮酒。

1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1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8.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

19.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以虚假名义和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

20.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21.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