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理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雷山县境内部分普通国省道的公路资产及其维护、管理等权责进行调整。自2025年8月29日起,接养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公路资产的建设、养护、路政执法职责,承担属于权限内的相关责任以及甲乙丙三方约定的责任。现将移交单位、接养单位、具体线路和里程等公告如下:
一、移交方:雷山县人民政府。
二、接养方: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三、移交的具体线路和里程:
1.省道S316线K282+769至K324+737[榕江/雷山界小丹江至雷山县城雄水路口],共计41.968公里;
2.省道S316线K326+453至K350+140[雷山县丹江镇陶尧村至雷山县西江镇营上村],共计23.687公里;
3.省道S316线K356+301至K361+100[雷山县西江镇干荣村至雷山/凯里交界],共计4.799公里。
雷山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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