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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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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090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黔(2026)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

雷晓丽、石斌

房屋所有权

522634101002GB00546F00010005

雷山县丹江镇朝阳路天然居商住楼A栋1单元4层1-4-1号

证明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3222680。                        


登记机构: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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