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指导组及督查组,对各村(居)核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各村(居)及时组建低保核查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和“按户施保、分类施保”。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要求,做好民主评议,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新增对象群众认可,退出对象心服口服。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政策“声入人心”。充分利用喇叭、群众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熟知低保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政策规定等,充分了解政策,传达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严厉督导问责。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将低保年度核查作为低保集中整治和民生监督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以评代核”的错误做法等问题。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畅通低保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低保信息查询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塘镇 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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