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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策与建议
作者:姜启昌、李军 发文:雷山县财政局 点击数: 2008-9-27


200871起雷山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现二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国库改革工作的运行情况究竟如何?在运行的过程中又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雷山县财政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从业务流程、资金审核、支付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供参考。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加财政收支透明度,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黔财库[2004]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从20079月份起正式在具有代表性的水利局、广电局、建设局、教育局、农业办、国土局等6个县级预算单位采用手工方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截至200712月底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预算资金为605.52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35.75万元,上级专款369.77万元,实际耗用142.9万元,沉淀结转462.62万元,占集中管理资金总量的76.4%

由于此项改革涉及面广,业务性强,为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稳步推进,我们采取手工操作,分步实施,试点推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然后再全面推开的方式来开展此项工作。采用手工方式操作,虽工作量大,且精细度不高,信息反馈也不及时,但为后期的上线运行和全面推开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10个月的手工操作后,大家在业务技能、操作程序上都比较熟练,制度建设也日益完善,上线运行条件已基本具备,为使此项改革工作深入有序推进,规范高效运行,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087月份增加林业局、公安局、茶叶局、交通局、民政局等五个县级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同时,顺利启用了财政部统一开发设计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管理系统对整个业务流程实行网络化操作,将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清算银行和代理银行间的指标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信息反馈等全过程网络化管理,目的是切实把精力从繁杂的手工操作中转移到精细化绩效管理上来,加速实现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加财政收支透明度,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一改革目标

二、国库改革运行所取得的成效                             

(一)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会计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转轨平稳过渡,财政、银行、预算单位各环节衔接较好,资金流转顺畅,运行比较顺利。经过200878二个月的上线运行,11个上线预算单位纳入系统管理的各项资金总指标3633万元(一般预算资金1725万元,预算外资金123万元,部门过渡性资金1785万元)。根据工作需要,部门共提出了2052万元的用款计划,经审查,用款计划条件已成熟,获准下达的用款计划1807万元。可用指标结余1826万元,占总指标的50%

在获准下达的用款计划中,经审查,符合开支标准和范围,准予支付并清算出库4021338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381216万元,分别占59%91%;授权支付164122万元,分别占41%9%),占批准计划数的74%,占总指标的37%;暂缓支付469万元,占批准计划数的26%。沉淀财政性资金2295万元,占总指标的63%

经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流经环节多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增强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减少了滞留在预算单位的现金流量,增强财政宏观调空能力。国库集中支付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在支付行为发生前,资金仍然集中掌握在财政部门,从而改变了过去将资金按月拨入预算单位账户分散管理的现象。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不再沉淀在预算单位,这就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库款,有利于政府合理调度资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如果采取实拨方式进行管理,仅11个单位就得需要3633万元的财政资金存款来支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后,通过指标控制,支付审查,实际清算出库1338万元,仅使用了37%库款来支持,调控量达2295万元,不仅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加财政收支透明度,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同时,减轻财政资金调度压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大大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三)促进了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后,财政性资金是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只要预算单位提交了经审批的用款计划和申请,当天即可在支付中心办理用款手续,改变了过去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过多的做法,付款速度大幅度提升,受到预算单位和商品劳务供应商的欢迎。

(四)规范了财政支出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申请的资金必须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并根据审查后的用款计划申请资金支付,使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财政监督之下。

(五)增强了单位支出透明度,规范了政府支出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每笔支出都要由用款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支付中心审核后,直接支付到提供商品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强了支出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堵塞了用款单位私设小金库转移财政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使财政资金拨付更加安全、便捷。

三、国库集中支付上线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滞后。观念问题,或者说认识问题,是制度创新面临的关键问题。过去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什么时候用钱、用钱干什么、用多少钱,可以随心所欲,事前、事中几乎不受任何单位的监督。采取集中支付后,每一分钱都经过严格审查,手续齐备,要素完整,透明运作,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已经对改革认同,并积极配合推动改革。但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仍习惯于传统的做法,对新制度新办法接受不够、掌握不好,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态度。

(二)经费困难。由于光纤月租费用较高,导致清算银行、代理银行只能采用月租费较低的ID方式进行数据连接与传输,而ID方式不仅容量小,且稳定性差,满足不了大量的数据传输,从而影响支付、清算工作的稳定、快速、顺利进行;改革实施经费较紧,所有的数据集中存储于一台服务器上,未实现双机热备份,安全隐患较大;部分单位因经费困难,无法与财政网连接,仍需到支付中心使用备用设备办理业务,给工作上带来诸多不便。

(三)时间问题。按照现行人民银行系统账务结算要求,每天各级国库的支付(出库)必须层层汇总至人总行,县级国库系最低层的单位,须第一时间扎账,每天下午2:30之前就停止清算,导致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及代理银行等部门的诸多业务只能在上午的4个小时集中办理,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出现反复或梗阻,因为时间关系实现不了当天清算,不仅降低了服务成效,还将产生垫款付息现象。

(四)人员问题。虽然在正式上线之前进行了多次的业务培训,但有部分单位及人员思维仍停留在原实拨的意识形态下,资金文件早已下达到单位,资金指标早已录入在网上,但仍有个别单位反映说经费到位不及时;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对财政财务、计算机不熟悉,对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不熟练,从而影响集中支付的顺畅进行。

此外,为了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财政部门增设了国库股、基层财政管理股、社会保障股和国库支付中心。工作量增大,但人员并没有增加。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要完成大量的集中支付工作,又要完成40多个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任务;基财股、社保股、行财股都只有一人办公,一旦因事因公离岗,将给各单位的高效服务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进度问题。从近两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目标基本实现,但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沉淀的财政性资金达2295万元,占总指标的63%,虽然盘活了资金,规范了支出,但也侧面反映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投入进度较缓慢的一面,除正常的规范性沉淀外,主要问题是单位重视不够,许多项目资金支付条件不成熟而引起的。

四、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实施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税库”横向联网试点,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研究建立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有利于提高效率。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安全的关系。不能以资金支付安全为由而不讲支付效率,也不能以提高效率为由而不讲安全,效率与安全要兼顾。要通过完善措施、科学管理、改进服务,在保证支付安全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支付效率,方便预算单位用款。

二是有利于规范管理。要正确处理好规范管理与推进改革的关系。全面推行改革是大势所趋,也是实现国务院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因此,所有部门首先应当实施改革。在这个前提下,要结合部门的特点,确定改革范围、支付方式、实施步骤等问题,但改革的实施操作要规范,一切操作不能违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原则,都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框架体系之内进行。

    三是有利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不是一次完成的,不因改革的推进而终止,而是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的设计不可能十全十美,总是随着改革的实践而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这决定了制度创新的持续性和连贯性。因此,在解决改革面临问题、完善改革措施进程中,坚持制度创新,从而全面地推进改革。

(二)对策及建议

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代理银行及清算银行应该把其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要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保证通讯线路畅通,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网络系统的开通,极大的方便了工作,但也增大了单位对网络设备和耗材的开支。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200368号)中“国库存款计付利息之后,各地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6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节俭高效的原则,安排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所需经费开支”这一意见精神,县级财政在资金安排上应适当考虑改革需要。

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调财政部门事前监督,单位的财务工作由核算中心退回原单位,加上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全部使用网络管理系统,这就要求各单位要配备具有财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财务人员,才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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